發布時間:2017-02-07新聞來源: 中國發展網
中國發展網 2月6日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,發改委于2016年12月29日公布,在對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(簡稱“新居配”)實行“統一收費、統一建設”管理的12個省份中,有10個省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糾正相關政策。案件公布后,按照我局要求,廣西、青海兩?。▍^)加大工作力度,相繼決定廢止相關管理辦法或暫停執行相關收費政策。
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月23日召開第89次常務會議,決定廢止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辦法》,近期將公布相關文件。青海省發改委決定停止執行現行配套費政策,廢止《青海省城市新建房屋供配電工程配套費管理暫行辦法》,從1月24日起暫停向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收取供配電工程配套費。我局將督促廣西、青海加快工作進度,盡早完成糾正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工作。
近年來,國家發展改革委收到多起舉報,反映部分?。ㄗ灾螀^、直轄市)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指定供電企業,統一建設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并統一收費(下稱“統一收費、統一建設”),涉嫌濫用行政權力,排除限制競爭。
據此,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了調查,分別聽取了有關部門、供電企業、房地產企業和住宅業主的意見。在此基礎上,督促相關地方對照《反壟斷法》,清理糾正排除限制競爭的規定和做法。全國共有12個?。ㄗ灾螀^、直轄市)政府部門出臺了“統一收費、統一建設”政策,各地高度重視,及時清理糾正。
其中,重慶等地停止執行相關文件。2016年6月30日,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明確,停止執行《重慶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2016年11月7日,貴州省發展改革委明確,暫停執行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費收費標準。2013年9月1日,山西省物價局明確表示,《關于新建住宅小區供電設施工程費(試行)的批復》試行一年期滿,停止實施。
遼寧吉林修改相關文件。2016年1月12日,遼寧省物價局發布《關于完善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收費的通知》,刪除了“統一收費、統一建設”的內容。2016年8月15日,吉林省物價局發布《關于完善向新建住宅小區收取電力配套設施工程費的通知》,刪除統一建設規定。
河北等省廢止相關文件。2016年1月15日,河北省物價局和住建廳廢止原《河北省設區市市區新建住宅小區電力設施建設費管理暫行辦法》。2016年6月7日,黑龍江物價監督管理局廢止原《黑龍江省新建住宅供電設施工程收費管理辦法》。2016年6月28日,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廢止原《關于新建居民住宅供配電工程建設暫行收費標準的通知》。
江西天津放開收費標準。2016年11月16日,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決定自12月1日起,放開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建設收費標準,由項目建設單位與供配電設施施工企業協商確定。2016年12月16日,天津市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17年3月1日起,新建住宅電力工程建設費實行市場調節,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自主選擇電力設施建設企業,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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